• 欢迎访问蒲城党建网!
  • 今天是:
  1. 首页
  2. 人才工作
  3. 人才动态
  4. 正文

蒲城县“兴蒲”招才引智新政20条

2022-07-08   浏览量:

(一)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 

第一条:引进一个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补助。招引到私营企业的,除县级补助外,用人企业按照等比例配套补助。

第二条: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优先用于招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第三条:柔性引才临时来蒲服务的,每次给予不低于3000元工作补助。

第四条:人才在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中,成绩突出的,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给予重奖。

(二)工业倍增人才进阶工程

第五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园区企业见习实习期间,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制定出台《企业高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补办法》,给予企业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

(三)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工程 

第七条:支持蒲城县新型职业农民协会发展,实现农村实用人专业技术职称直评。

第八条:教育、医疗领域的各类人才有意愿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内给予1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助,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推广、新品种引进等方面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第九条:支持在外工作学习和创业成功人士回蒲创业,可享受最低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累计投资50万元以上的创业项目,给予2万-10万元一次性创业资金支持。

第十条:异地蒲城籍教师、医疗技术人员有意回蒲工作的,经考察合格后,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四)平台融合升级承才工程 

第十一条:成功创建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市级专家工作站等平台,给予5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

第十二条: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2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质量标杆单项冠军称号和制订且批准发布的国际、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2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十四条:支持承接省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在蒲举办,给予承办单位适当的经费补助。

(五)基础提升成才工程 

第十五条:在教育、医疗、农业、水利等事业单位设立首席专家岗位,聘期3-5年,实施协议工资。

第十六条:评选的县管拔尖人才,每人给予不低于3000元年度津补贴。

第十七条:中省选派到我县挂职的博士团成员、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专业人才,安排人才公寓保障,实现拎包入住。

第十八条:引进人才家属就业问题,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调安排,属企业人员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

第十九条:组织35周岁以下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才,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域外培训基地进行培养提升,鼓励优秀人才在职培训,适当给予学费补助。

第二十条:在引进人才的子女上学、就医就诊、免费体检、免费旅游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享受免费待遇。

责任编辑:胡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