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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四举措”提高组织部门公信力

2009-05-25   浏览量:

  一是坚持正确导向来彰显。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树立了“三凭、三重”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凭德才、凭实绩、凭民意”用干部,注重选拔在条件艰苦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主战场攻坚破难的干部和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干部。
  二是坚持准确考核来落实。建立了目标管理与领导班子考评、干部年度考核考察“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在干部选任考察考核中,坚持全面考察,落实“谁考察、谁负责”的考察工作责任制,做到“两个必须”:谈话对象必须在谈话记录上签字,考察人员必须在考察材料上签字,有效避免了考察失真失察。
  三是坚持有效监督来保障。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了领导班子日常运行监管、领导干部工作状态掌握、基层群众综合评价了解“三个到位”。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加强对组工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组工干部“十严禁”等纪律要求,将每名组工干部的工作岗位、职责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促进组工干部一身正气做人,一丝不苟做事。
  四是坚持热情服务来展示。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把尊重人、理解人、贯彻到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组工干部联系乡镇、部门制度,要求每名组工干部每月至少有一天到乡镇、部门调查研究工作,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对待上门办事的干部群众,坚持做到“五个一”,即:有一笑脸相迎、有一把椅子请坐、有一杯热茶暖心、有一顿便饭相请、有一颗诚心解难,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现象,让干部群众感受到组织部门的温暖。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