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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四措并举助推目标任务落实

2015-05-26   浏览量:

  今年以来,蒲城县从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夯实目标责任、强化日常考核”的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心,紧扣市考指标,坚持四措并举,推行阳光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考核办法。该县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修订、完善《蒲城县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今年的通报指标取消了“工作落实”、“优化投资环境”等相对难以量化的考核指标。同时,对“党建工作”、“文化工作”、“食品安全”等13项指标由原来的定期通报变化为“根据工作需要实行不定期通报或专项观摩”。《年度目标任务书》由去年的100分增加到150分,党的建设占分从去年的20分增加到现在的30分。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增强了考核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社会评价。一是增加了社会评价考核在年度综合得分的占分权重,即由以前的10%增加到15%;二是社会评价方面在去年民意调查和年终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增加了年终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民主测评,即社会评价由民意调查、年终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民主测评、年终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等三部分组成,并按照相应得分权重进行算分。
  三是定期分析研判。围绕市考指标和全县重点工作,召集承担市、县重点工作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前了解掌握市考重点指标进展情况,逐指标进行横向、纵向研判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对于督查考核中发现不能按进度完成目标任务或存在较大问题的,及时发出预警通报,责令限期做出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以督促迎头赶上。
  四是严厉问责问效。按照《蒲城县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各承担市考季讲评指标的单位,在全市季讲评中指标排名前三名或后三名的,在年度综合得分中实行加减分,不再在平时考核得分中加减分。同时,在全市季讲评中,被市委、市政府黄牌警告一次的单位,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一般等次;被警告两次的,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万永斌 贾斌)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