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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开展“两考核一奖励”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2015-03-31   浏览量:
 

  蒲城县充分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注重考核质量、讲求考核效果,大力开展平时考核、定期考核、落实考核奖励,积极营造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有效调动了广大干部工作积极性。

  突出公平公正,强化两项考核。强化平时考核,注重干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出勤以及德才表现等,详细记录工作日志,主管领导适时评价,指出注意和改进的方面,促使干部更好履职,并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年度考核,全面考核评价德、能、勤、绩、廉、学,注重考核工作实绩,根据不同层级和岗位分级分类进行考核,严格控制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在15%以内。考核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按程序进行公示,有效杜绝了单位内定、领导授意、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实现了“阳光考核”。

  严审资格条件,落实考核奖励。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严把握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奖励工作。在各单位申报、资格审查、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公示的基础上,对全县各单位2011—2013年度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记三等功,并给予1000元的物质奖励。

  营造争优氛围,激发工作动力。把“两考核一奖励”作为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有力举措来抓,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全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比工作、比学习、比贡献的热情,形成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良好风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焦裕禄精神、铁人精神,向韩英、马维华等模范人物学习,用身边的人和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激发了各级干部的工作动力。(万永斌)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