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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考核工作“四结合” 助推经济快发展

2014-08-21   浏览量:
  蒲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注重“四结合”,坚持考事、评人和用人相结合,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为实现强县富民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一、注重平时通报。该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实施以来,积极研究探索考核办法,将129个被考核单位划分为五大类,即镇(办)、承担项目建设的部门、综合服务部门、双管单位和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并根据各类范围性质的不同,每个月、每季度和半年、年终通报不同的考核指标,注重经济、维稳和安全等考核指标的考核。县考核办每月10日前收集、汇总上月各单位各项指标考核结果,并于2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通报分值在年终考核总分中占有12%的比重。
  二、注重季度讲评。在每季度次月中旬,由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全体县级领导,承担市考指标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对该县固定资产投资、财税收入、农民增收、安全生产、双创工作等内容进行讲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其它相对滞后的指标进行讲评。同时,对综合排名(季通报或半年、年终通报结果)前三名的镇、县级部门和承担市考指标进度排名全市前三名的县级部门,颁发红牌;对综合排名最后一名的镇、县级部门和承担市考指标进度排名全市最后一名的县级部门,颁发黄牌。
  三、注重综合观摩考核。根据工作实际,今年重点围绕各项市考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在重点指标考核排名的基础上,对各镇和承担项目建设的部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行现场观摩。其中,镇:项目建设(自主建设项目)、产业发展(畜牧产业、设施农业、一村一品等)、村容村貌、小城镇建设、民生工程、绿化造林;承担项目建设的部门: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以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重点建设项目为准);综合服务部门和双管单位采取数据通报和领导干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领导干部评价主要参照各单位《主要经济社会指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和《目标任务与完成情况对照表》评价打分,最后分类排队。
  四、注重社会评价。每年7月份和11月份,该县考核办委托统计局利用民意调查专线对被考核单位的整体工作、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干部作风等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同时,邀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旁听。主要访问对象时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辖区内“三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等,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在年终综合得分中占10%的比例。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