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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四坚持”工作法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2010-05-26   浏览量:

  蒲城县委组织部针对近年来全县党员发展工作实际,围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以“四坚持”工作法,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一是坚持改善结构,突出发展重点。针对部分村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和连续三年未发展35岁以下年轻党员实际,注重在农村致富带头人、“两新”组织、35岁以下青年、妇女和务工返乡人员中发展党员,要求每村每年至少发展1-2名新党员,着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
  二是坚持教育引导,抓好基础工作。每年定期举办全县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采取专人结对、定期谈话的方式强化培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同时,要求每村每年在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培养2—3名入党积极分子,在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强化农村致富“能人”的“双培双带”能力。
  三是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入党程序。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党员的培训、考察、政审、审批和转正工作。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严禁发展工作 “走过场”、“搞变通”、讲“人情”和弄虚作假,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四是坚持求实创新,落实发展措施。制定出台全县《2010—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探索“常驻地全程培养、另一方监督鉴定培养”的“双联双培”发展党员工作机制。推行“党组织与党员、党组织与党组织双向联系,流入地日常管理、流出地跟踪管理”的“双联双管”模式,建立发展党员督查通报制度,明确专人联系,实行目标管理,不断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  杨高山)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