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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建立“三项制度”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

2014-10-29   浏览量:

  一是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按照个人自愿、组织选派的原则,对尚未成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没有党员的非公企业,从退休和退居二线的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各镇在职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现任组织、党务干部和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中,共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79名, 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探索党建工作指导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通过日常学习、会议培训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每年召开一次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会,年终通过“听、看、查、评”等形式,对党建工作指导员自下而上进行考核,促使党建工作指导员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发挥作用。
  二是建立非公党建机构直接联系非公企业制度。各镇(办)、各有关部门确定本辖区内1-2户以上有影响、基础好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由非公企业所在地的镇(办)和县非公党工委实行网格化包联,坚持每月深入企业一次,召开一次座谈会,在党务工作者培训、党员发展、党建主题活动设计、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党委副书记具体抓,党委成员共同抓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和成员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实施。
  三是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党工团妇“四位一体”的共建模式。对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组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由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开展工作。提倡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企业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和妇联主席,做到人员统一调配,资源统一使用,活动兼顾开展。
                                               (杨高山、周幸元)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