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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实行发展党员“四方责任制”

2009-07-30   浏览量:

  蒲城县针对少数基层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培养人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甚少等问题,积极探索推行发展党员“四方责任制”,有效地提高了发展党员质量。
  一是落实组织部与党委的责任制。制定下发全县《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各基层党委党员培养发展、学习教育、机构比例等情况拟定各基层党委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定期选派干部开展“送党课”下基层活动,加强对全县1031名入党积极分子和610名预备党员的分级分类培训,确保了党员发展质量。
  二是落实党委与支部的责任制。党委根据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分配指导性发展党员名额,明确责任目标,严格抓落实。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培养人进行一次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考试,每半年公示通报一次。党支部把培养任务纳入培养人党员双目标责任书中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党支部与培养人责任制。培养联系人每月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每季度末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分析思想和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鼓励和帮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业绩。有计划地对积极分子开展“四个一”学习教育活动,即“每天学一小时报刊、每周读一本书,每月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每半年开展一次党课调研”。培养联系人通过工作表现考察对党的认识过程。
  四、落实培养人与培养对象责任制。明确要求被培养人积极配合联系人,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每月主动找联系人思想工作汇报,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按时参加各类集中培训,积极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党的纲领、章程和党员的权力、义务,通过学习,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觉悟。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