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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规范提醒函询诫勉工作 打好干部监督“预防针”

2017-11-13   浏览量:

近日,蒲城县制定《蒲城县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重点对提醒函询诫勉的提起、报批、实施、归档等具体工作程序进行规范。《办法》明确了提醒、函询和诫勉的适用情形,提醒注重苗头性问题,函询突出信访举报问题,诫勉针对轻微违纪行为,切实体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蒲城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对需要谈话提醒和谈话诫勉的,按照谈话对象职务的不同,谈话人作了明确。同时制作了提醒函、函询通知书、函询情况反馈表、谈话诫勉通知书、谈话诫勉记录表、诫勉书、告知诫勉书、诫勉整改情况报告表等九种制式文书,对提醒、函询、诫勉进行全程纪实,确保提醒函询诫勉工作的规范化。对提醒、函询对象存在需要反思查摆或整改问题的,及时向提醒、函询对象或相关党组织反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把对领导干部的诫勉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明确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在当年年度考核和评选各类先进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6个月内不能推荐进一步使用。(万永斌 梁卓)

责任编辑:魏心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