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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2016-11-16   浏览量:
  加强党内监督,是源头治腐的根本性措施,是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10月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六中全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战略、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进行系统性梳理,实事求是、全面深入回答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赶考”路上的重大课题。 所以,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期,蒲城县为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监督与教育、制度相辅相成,整体推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推动党内监督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监督必须树立正确的监督和被监督的意识。一是注重舆论宣传。为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蒲城依托手机短息、主流媒体、党员远程教育、信息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党员干部对《准则》、《条例》的知晓率。二是推行干部培训激励机制。县委以“培训教育促作风转变”为核心,推行干部教育培训约束和以用促学、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不断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加大干部培养力度,通过外派学习、下派挂职、集中培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帮助干部“充电”。三是举办专题培训班。县委坚持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准则》、《条例》作为全县领导干部培训班的主要内容,积极开展适合党员领导干部发展特点的教育活动,联合县纪委,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加强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为主题,利用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之机,邀请省市政策研究室专家、党校教授授课,以会代训,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和认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准则》、《条例》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同时,创新学习方式,依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培训基地,举办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班,并组织赴爱国教育基地学习,缅怀革命先烈,接受传统教育。利用机关干部会议,结合“讲作评”活动,采取领导讲评、人人评讲、民主测评学习的形式,对《准则》、《条例》进行集体学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顾总结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工作,深刻阐明立党兴党、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四是突出责任领导。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县委严格贯彻执行《准则》、《条例》,落实“两个责任”,发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监督责任人,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党内监督工作一抓到底。五是增强党内监督意识。采取学习、宣传、讲座等形式,加深群众对落实监督权力重要性的理解,自觉履行监督职权,经常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行使监督权利的意识,从而不断增强责任感。
  二是推进制度机制创新,努力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制度创新是强化监督的保证,要通过制度创新,推进党内监督的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创新制度机制。蒲城围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准则》、《条例》的贯彻执行,从实际出发,创新制定出台《蒲城县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持续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建设的意见》、《新提拔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办法》、《蒲城县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工作规则(试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机制》等具体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使《条例》、《准则》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二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口。结合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实践,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及时总结现有的先进经验,或者充实已有的制度规定。县委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创新规范《实行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的办法》,按照“谁经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重点环节、关键内容和基本流程,详细、真实地逐条记录时间、地点、责任人和结果,实现环环“留痕”。在遏止干部“带病提拔”问题上,县委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公示关”、“试用关”,建立完善日常通报备案机制、联合审查机制、专项审查机制和公示监督机制,通过以上四个联动联防机制,使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脉络清晰、抓手有力,将干部选拔任用“关口”前移,杜绝干部的“带病提拔”。三是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推进,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组织人事自身约束、完善制度创新的基础上,要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制度在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监督管理留有死角、落实制度落空、执行标准走样、履行程序变通等问题,使党内监督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三是健全民主制度,积极构建立体监督网络。民主是腐败的天敌,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把民主政治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蒲城以“健全民主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一是健全监督网络。主要抓好党内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加党委、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加强对新闻媒体、网络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介的日常监测,收集、整理和分析作风建设情况,及时掌握干部作风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二是健全约束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贤内助、好子女、廉亲属等教育活动。教育干部知所守、知所辨、知所拒、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同时严格要求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蚀。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多层次、立体式的监控,既监督工作圈,又了解其生活圈和社交圈,消除“监督空档”的存在。三是实行全程监督。坚持把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较好地结合起来,前移监督的关口,加强党内主动监督,加强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实施“单位、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将监督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对外经济活动以及八小时之外,“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四是建立和完善民主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法律赋予公民的批评、控告权和新闻舆论监督权,对侵犯监督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同时,县委每年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执行“六核”制,凡调必核制,全部抽查核实科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因漏报问题谈话64人,责令作出书面说明64人,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杜绝了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发生。
  四是加强监督主体职能,全面落实现有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十八大以来,现行体制下的党内监督职能机构的监督主体职能,将过去行之有效的各种监督方式运用好、落实好。同组织、宣传、纪检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履行好各项监督职责。一是发挥案件查处职能。以查案促进监督,要深入到各个市场经济新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及时发现和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提高腐败成本。对查处的问题不能随便以“情况特殊”而给予“变通”,要体现监督的严肃性。二是严肃考核职能。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从党政“一把手”抓起,一级抓一级,一直抓到支部,抓到党员,消除监督管理的“空白点”和“盲点”,把搞好年度廉政述职作为监督各级领导班子的一项有力措施切实执行好。三是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开展的廉洁自律、反面典型、严肃换届民主生活会,组织部、纪检委要尽可能派员全程监督指导参加,督促其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领导干部之间相互提醒、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四是加强预警职能。要抓苗头、抓重点,强化事前、事后的监督。要经常分析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善于抓住党员干部班子换届、机构改革、逢年过节、购房装修、生病住院、红白喜事、工程招标、工作变动、出国考察等重要环节,加强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以先进事迹教育、鼓舞、鞭策、激励广大干部。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达到预防教育的效果。五是加强对钱、权、物三个领域的重点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制定相应对策,使权力行使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严格规范,受到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