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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三步走”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

2014-09-18   浏览量: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人事管理,根据市、县关于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蒲城县于7月中旬起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存在的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
  摸清底数,理清头绪。专项清理工作启动后,各镇办、各部门在对前期“吃空饷”专项治理进行回头望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编制卡、工资台账和考勤记录,重新对内设股室在岗人员进行审定,形成了专项清理名册,建好了基础台账,并上报汇总了相关情况。县委组织部对各地上报的人员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核和把关,确保不漏报、不瞒报。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将在编不在岗等问题清理对象分为10种类型,为后续工作提供了依据。
  有理有据,规范清理。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专项清理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凡能采取积极措施,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主动退缴违规所得的,可不予追究;凡符合返岗条件责令及时返岗,符合辞职条件动员个人辞职,符合辞退条件督促及时辞退;凡不如实清理,故意隐报瞒报,经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除追缴违规所得、追究当事任责任外,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强化监督,一抓到底。坚持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组织、人社、财政、编办部门按照清理工作分工,承担各自职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受理、据实处理、逐一反馈。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弄虚作假、简单应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清理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68家单位《蒲城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岗人员公示表》通过了审核,随后将陆续在在蒲城县政府网站公示。(常柏源)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