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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群众公认的原则考核选拔干部

2014-04-04   浏览量:

  凭实绩用干部,让一大批老实人、实干家走出来、获重用,让群众公认,达到群众心愿。因此,考核选拔干部中不但要看推荐票数,更要看工作实绩,还要看工作表现,真正把“表里如一”、“德才兼备”的好同志选拔出来并委以重用。只有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同时发挥作用,才能既尊重了民意,又防止了“公论”不公,既扩大了民主,又杜绝了把“多数”与优秀、“少数”与平庸划等号的现象。
  一是改进推荐方式,重公论真实性。给“推荐人”更大的发言权。“推荐人”主要是指直接上司、直接共事的人、尤其是直接服务对象。要在众多的推荐结果中把那些最具有发言权的“推荐人”投票区别开来,是非常有必要的。要特别重视直接上司的投票意见,因为直接上司与被推荐人选工作接触最多,对个人品性和工作实绩了解也最全面。同时拓宽服务对象推荐机制,因为服务对象面大,很大程度地阻止了拉票贿选的问题。
  二是加强工作业绩评价,重实绩贡献率。实绩是干部德才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集中反映,是评判干部的基本依据。因此要加强工作业绩这笔帐。如果在选干部中,一笔一笔的给干部算帐评绩,以这个标准选干部,圆滑之人自然无机可投,老实之人容易脱颖而出。工作实绩要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在群众公认的工作业绩中一笔一笔计算出来,对被上级部门、领导认可,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要选拔任用在重要岗位。只有真正用制度体现“凭实绩用干部”、“有为才有位”的用人理念,才能让干部做到用过硬的实绩说话、凭真本事晋升。
  三是与平时工作相结合,重德才一贯性。要着眼于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干部在平时完成的每项工作任务,都体现着干部工作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果、业绩。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干部工作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并进行客观、科学、实事求是的评判,以便全面、历史、客观地评价干部。最终杜绝年终考核“一锤定音式”的弊端和个别干部弄虚作假的现象。
                           (蒲城县委组织部    白小红)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