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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三项措施规范驻村工作

2009-03-25   浏览量:

  近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工作的管理,县驻村办出台三项措施,确保驻村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建立台帐。各乡镇指定专人每天记录驻村干部在岗情况,督促驻村干部每周二至周五,每天用所驻村固定电话向乡镇党委报告在岗情况。从4月份起,每月5日前向县委组织部基层办上报考勤原始表册和汇总表。县委组织部将继续对驻村干部的在岗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出现1次无故脱岗的,扣除当月工作补助100元。发现一月内无故脱岗累计达到2次的,扣除当月全部工作补助,并通过《驻村工作简报》在全县进行通报。一年内无故脱岗累计达到5次以上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二是规范请假制度。建立了干部请销假登记册,印制制式请假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驻村干部请假三天以上和科级领导干部请假必须统一到县委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三是夯实责任目标。各乡镇科学制定并与每名驻村干部签订了年度责任目标书,督促驻村干部记好《驻村工作日志》。驻村干部记满一个月的驻村日志后,由各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各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每两月要调阅一次并签名;要指导驻村干部按时完成“两帐三卡”,于3月底前统一上报县委组织部;督促驻村干部做好每月驻村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形成书面材料,由各乡镇党委统一收集整理,健全干部驻村月工作台帐。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