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考察前,将拟任领导职位、任职条件、考察方法、考察步骤以及考察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让群众了解情况,参与和监督考察工作。
二是坚持和完善干部实绩考核制。将实绩考核作为干部考察工作的重点内容,明确了实绩考核的具体方法。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全面收集各项工作年终考评结果,按照考核细则的规定进行量化打分,科学评价。
三是实行干部考察结果反馈制。每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束后,考察组或组织部门把考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适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进行反馈。(常柏源、张孟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