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好原始材料关。对所征集的163个单位的上报资料,利用3个月时间,安排专门人员,分别在档案局、组织部、人大办、政协办和编办查阅了1800余卷,60余万字的档案资料,摘抄和复印相关文件资料20余万字,确保原始资料翔实、准确。
二是把好文字叙述关。编写过程中,人员之间相互协作,不断交流,按编纂体例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写,以“三衔接”即:文字叙述内容前后衔接、机构设置沿革前后衔接、领导人名录前后衔接,和 “六相符”即组织机构名称与单位公章相符、机构变化与编委文件相符、人名录与人事档案相符、领导任免时间与任免文件相符、各系统的文字综述与有关文献资料相符、内容形式与省市组织史编纂要求相符为标准,做到逻辑合理、用词恰当、语句通顺、文字准确。
三是把好意见征求关。在反复核实的基础上,形成初稿,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征求意见月”活动,共印发征求意见稿180余份,发给相关领导、参加过组织史征编的老同志和所有被收录单位征求意见,通过开设“7238599专线电话”、电子信箱和上门征集等方式,共征集到各类有价值意见600余条,作为进一步查漏补缺的依据和参考。
四是把好核对校印关。采取相互审查所编写内容的方法,给对方“挑毛病、找错误”,先后进行了4次大的修改,尤其是综述部分,七易其稿。征调一名从事文字工作的专业人员,对稿件进行了最后的文字处理,逐字逐句,每个标点符号都反复推敲。征调一名专业印刷人员,严格按照成书标准调印,把好最后一道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