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蒲城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用”的要求,把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做为推动全县基层党建的有力抓手,以实践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强、党员群众公认为标准,精心打造党建工作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县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坚持高点起步,确保叫得响。一是规范申报条件。县委组织部根据部门、非公、农村、社区等不同领域特点,逐领域确定入选条件,要求所确定的党建工作示范点须具备党建工作思路清、支部带头作用发挥好、班子凝聚力强、有创新意识、发展后劲足等条件,在各自领域要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二是严格甄选程序。按照“逐级审核”的办法,凡申报示范点创建对象的基层党支部需填写《党建示范点申报表》,经镇(街道)党(工)委、县直机关工委和县非公党工委分别审查后,由组织部采取实地查看、检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复查评审,并实施党建工作示范点“一年一评选、一年一复核”的动态管理制度,增强示范点的发展意识。三是制定创建标准。为确保创建的党建示范点档次高,示范效应强,在充分征求各镇(街道)、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7月份,县委组织部下发了《蒲城县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规范化标准》,对创建工作从队伍建设、硬件要求、软件资料等三个大的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将之细化量化为43项创建指标,使各基层党组织创建有方向,提升有目标。目前,全县已重点培育34个村级、3个社区、8个部门和4个非公企业共49个党建示范点。
坚持从严管理,确保责任实。一是强化督促管理。对经遴选确定的49个不同领域的党建示范点,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个明确创建目标、计划和时限。由组织部长、副部长带队,定期深入示范点,了解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创建活动。二是逐级夯实责任。把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县委“两个责任”党建工作督导检查范围,坚持抓住“关键少数”,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示范点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示范点领导责任体系。三是严肃责任追究。把创建工作作为全县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例会汇报和任务交办督查,定期通报进度,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落实平时督查、半年抽查、年终核查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党组织书记和相关责任人采取严肃批评、约谈通报直至组织处理,用严的责任倒逼创建任务落实。
坚持群策群力,确保建得成。认真落实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县级领导能够经常深入包联单位的党建示范点检查指导工作。坚持将组工干部联系示范点制度作为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县委组织部按照部机关联系分工安排,明确专人具体联系指导示范点工作,实行跟踪指导管理。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能够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亲自抓好落实。各示范点党支部严格按照标准,完善阵地建设、规范工作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演示工作汇报、制作宣传展板、扎实开展干部“回原籍”和“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等主题党建活动。“回原籍”干部、挂职青年干部、第一书记和共建部门党组织,能够积极参与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基层在创建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在今年全县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有4名示范点的党支部书记作了经验介绍,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的新途径、新举措,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在高效能组织、高标准定位、高质量落实上推进示范点创建活动,并把示范点创建工作与“五有”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形成长效机制,使此项活动成为推动全县党建工作的新高地,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