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整顿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继续完善整顿工作台账、整顿工作方案,结合村情实际,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充分发挥包联部门、“回原籍”干部等帮扶力量,同时,各镇(街道)党(工)委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软弱涣散整顿工作成效,确保干部群众及整顿工作组对软弱涣散原因、整顿措施、整顿时限了然于胸。
二是实行“痕迹”管理,定期督导检查。各整顿工作组必须坚持驻村开展工作,规范填写《软弱涣散村整顿工作纪实台账》。各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要定期深入软弱涣散村,听取群众对整顿工作的评价意见,督促工作落实。同时,建立周汇报制度,各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作为整顿工作直接责任人,每周四前向担任整顿工作组组长的县级领导及县委组织部汇报一周的整顿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对照验收标准,确保整顿成效。软弱涣散村销号工作实行对账销号和逐级销号,各整顿工作组完成整顿工作任务后,由镇(街道)党(工)委对照验收标准,进行审核把关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按照“两查一评一走访”的方式进行考核验收,确定是否销号。销号后,整顿工作组要坚持驻村不撤,发现问题或反弹及时整顿。真正做到整顿一个、见效一个、转化一个,促进全县村级党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过硬。(广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