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选址、量力而行,在确保经济适用的前提下,从长计议;要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村级党组织“‘三加’奠基、典型示范、升级晋档、科学发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二是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在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以无活动场所村和属危房亟需重建的村为重点,以有能力、有条件建设的村为重点,优先进行安排;并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家书屋、村级卫生室、警务室建设等统筹兼顾、有机结合,发挥综合效益;要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好属于公共财产的闲置房屋(如村办小学)现有资源,宜建则建、宜改则改,避免重复建设。
三是严格管理,务求实效。要求各乡镇党委加强对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行现场指导和严格管理,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使之成为“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 张明水 蒋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