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三项措施加强干部考评 激发干事活力
近年来,蒲城不断完善干部考评制度,创新考评方式,有效发挥考核机制奖优、制庸、汰劣功能,努力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浓厚氛围。
一是科学设置内容,做到“因人而异”。根据干部所属类型,“分门别类”设置考评内容。制定出台《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针对领导班子着重考核班子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情况,主要围绕党的建设、法制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执行民主集中制、反腐倡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内容设置;针对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在加强考核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的同时,注重突出考核评价干部个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德。
二是创新考评方式,做到“因地适宜”。按照“班子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个人申报、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的方式综合考评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动约谈、上门走访、苗头问题警示约谈等方式,深入细致地了解核实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特别是涉及廉政、作风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的了解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个人思想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完善干部《干事档案》考核,通过个人总结、互相点评、民主投票、信息公示等方式,做到对干事的干部“可圈可点”,对不为的干部“自我加压”,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做到“考“有所用。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近三年年度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及干部《干事档案》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任用调整直接挂钩,实现考核与评人、选人、用人的有机结合。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相挂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给予奖励,对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下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且当年不得晋级升职,对涉及计划生育、综治、环保、安全生产的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和个人不得评先受奖,取消晋职晋级的资格。(赵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