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组织工作专人负责机制。建议各级组织部门对党建、干部、人才工作分别设立固定联系人,在上级任务下达后,固定联系人第一时间向其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单位负责人直接汇报。目的是:解决上级电话通知至下级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对具体业务不清,记录不准,导致任务传达反复、工作推进不及时等现象。
二是建立组织工作直接汇报机制。党建、干部、人才工作固定联系人接到上级任务后,要快速作出处理。对传统类任务直接进行整理汇总,对创新类任务要至少拿出两个以上的解决方案,并连同上级通知一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目的是:让工作先行、先干,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实行上对下季度通报机制。上级组织部门以每季度末为重要时间节点,对下级工作任务汇报、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列为第一方阵的单位年终考核予以加分,对末尾单位取消年终评优资格。目的是:着力营造组织部门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刘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