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委组织部“出实招”提升工作效率
近日,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出台了《部机关工作效能考核实施细则》,旨在切实加强部机关效能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团结进取、协作共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机关效能考核主要是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推动工作为目的,坚持制度管理,分级分类考核,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和约束并重“四项原则”,从工作任务精细化、考核主题明晰化、奖惩措施具体化三个方面,夯实部领导和组室负责人的责任,明确机关干部的工作职责,奖优罚劣。
机关效能考核对象为组室(组长、主任)和干部(副组长、副主任及以下)两个层面。考核内容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价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及社会评价等。考核方式:一是采取分档计分办法。考核组室及干部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价、工作作风、纪律考勤等情况进行计分。二是推行层级考核。部领导每月对各组室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各组室负责人每月对本组室干部进行考核打分。同时不定期邀请部分县级部门党委书记、镇办党工委书记、组织干部、党务干部及“两代表一委员”等服务对象集中对各组室进行评价打分。三是实行例会制度。部内每月召开一次点评会,各组室汇报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要点,由部领导进行点评;各组室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每名同志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打算,组室负责人安排本周工作并对上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半年部内召开一次机关工作推进会,年终召开总结会。
机关效能考核结果作为部内年终评选各类优秀的主要依据。连续两个月得分处于末位的组室和干部由部领导对组室负责人和干部进行警示谈话。旷工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