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的重要指示精神,苏坊镇党委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践诺承诺相结合”和“党员统一活动日”,进一步夯实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三个一”活动,重点发挥党员政治觉悟高、与群众“邻里之间的天然联系”的优势,和扶贫工作队、机关帮扶干部形成“互补”,明确了五项工作职责。
一是做家庭矛盾的“调解员”。对部分家庭内部的矛盾,从法律、道德等不同层面进行调和,消除不利于发展的因素,劝导贫困户家庭成员凝聚心气、专心发展。
二是做建房婚丧的“大总管”。贫困户在经历建房、婚丧嫁娶事宜上,或多或少的存在资金短缺、人手不足、缺乏管理等问题,镇党委发挥党员号召力强、信息量大等优势,主动组织贫困户亲戚、朋友、乡邻出钱出力,同舟共济,帮助其度过难关。
三是做创业发展的“撑腰者”。针对部分贫困户有发展产业或自主创业的意愿,但心存行业风险、经营风险、家庭拖累的疑虑,左右摇摆,拿不定主意,不付诸行动等问题,帮扶党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日常沟通,提供种养殖技术支持、市场信息和精神鼓励等,帮助贫困户坚定思想、积极行动。
四是做提升威信的“维护者”。贫困户因自身经济条件差,往往存在自卑心理,与村民主动接触少,群众威信不高。帮扶党员经常性进行心里慰问,鼓励其坚定信心,同时,主动在群众中为其营造氛围、提升威信。
五是做行为道德的“监督者”。扶贫先扶志,对部分行为不端的贫困群众,党员经常深入其生产生活,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生产资料的使用,及时纠正不良行为,防止其参与赌博、变卖生产资料。(朱忠民 赵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