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椿林镇明确提出“四个抓好”的工作要求。
一是村党支部要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发展同安排、同落实。
二是村监委会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本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自觉,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监督好村支部、村委会的权力运行,维护好群众利益。
三是村委会要抓好财务运行,明确提出村级财务要专款专用,严禁打白条,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决不允许发生“钱在手里、账在嘴里”的现象,严格落实各项惠农资金的兑现,决不允许暗箱操作。
四是抓好村级干部的日常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村级干部培训,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经管站的负责人为村级干部进行授课,使每个党员严守纪律红线,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陈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