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不同阶段的公开内容。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公开;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情况、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参加工作时间、申请入党时间以及入党介绍人和培养考察情况等进行公示;在接收预备党员时,将党员培养情况、党员大会表决情况进行公示。
结合实际确定公开形式。要求对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采取张榜公示的形式进行公示。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求召开全体党员和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以票决制的方式进行票决,消除 “人情”、“面子”等因素的干扰。
严肃处理反映的问题。对公示后党员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由局党委负责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处理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确实存在突出问题、不符合党员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对条件不成熟、不适合发展或转正的公示对象,由各支部讨论决定暂缓发展或延长预备期。(蒋宏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