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活动前抓好签到。建立镇村两级签到制,“回原籍”干部、城乡共建党组织及挂职青年干部,到村前,由本人亲自填写个人情况,签到情况计入年终考核。
二是活动时做好记录。镇党委确定每月第二个周二为集中活动日,按照“回原籍”干部及城乡共建党组织一月一活动,青年挂职干部一周一到村的要求,围绕为民办事、促农增收、解民所困等内容开展活动,各支部做好活动记录。
三是活动后搞好宣传。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群众反响较好的人和事,镇党委在第一时间以信息、表格等形式上报县委组织部,并做好在媒体的宣传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镇党委每季度对签到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王志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