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2日下午3时,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新一届县级国家机构领导人。大会执行主席陈振江主持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陈振江、任恒志、张毅锋、刘志稳、赵晓军、张峰、石雨、刘航、王树勋、赵树勋、雷林瑞、张兆武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市委督导组组长胡兆林及市委督导组成员李春元到会指导并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261人,实到代表250人,符合法定人数。
按照大会议程,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随后进行了无记名投票。
经过选举,任恒志同志当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树勋、赵树勋、雷林瑞同志当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昊、马文娟、王新等30名同志当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张毅锋同志当选县人民政府县长,赵晓军、梁梅、陈飞、陈健、钟磊、菊峰同志当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玉琦同志当选县人民法院院长;闫永江同志当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