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蒲城党建网!
  • 今天是:
  1. 首页
  2. 党建工作
  3. 正文

蒲城出好“三招” 助推“两项活动”见实效

2015-07-01   浏览量:

一是细化工作任务。按照县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关重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对这“两项活动”涉及的一些具  体任务和要求作了调整和明确。要求共建部门党组织围绕“制度机制联建、党建活动联创、产业发展联促、公益事业联办、矛盾纠纷联解”“五联”活动,每月与联建支部召开一次学教活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挂职青年干部围绕“提供发展思路、开展宣讲活动、化解信访矛盾、帮扶困难群众、组织技术培训、办好民生实事、规范村级组织生活”等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每季度撰写1篇调研报告,化解一起信访矛盾,组织一次实用技术培训。每人要包联1户贫困户,每年要为群众至少办1-2件实事。“回原籍”干部重点抓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代办事项和调处信访矛盾三个方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形成“拟办实事台账”,开展为群众代办服务事项,做到服务事项、推进措施、完成时限“三明确”。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要求共建党组织、挂职和“回原籍”干部每次到村必须事先告知镇(街道)党(工)委,事后反馈工作情况,并记好工作日志。共建挂职村、原籍村要做好活动记录。凡涉及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相关报表,除所在单位收集整理,按月按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外,各镇(街道)党(工)委也要在统一组织共建部门党组织、挂职和“回原籍”干部到村工作后,按月同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做到“相互督促、相互监督”。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县委将把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共建部门党组织、挂职青年干部到村次数不够、年度任务未完成、年终党员干部群众代表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共建部门党组织书记一律予以免职,挂职青年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视情节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或诫勉谈话;对“回原籍”干部回村次数不够、不配合信访案件调处、不为群众代办服务事项、不协调解决村上存在问题、在原籍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代表民主测评中满意率低于60%的,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是后备干部的,一律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蒋宏伟  程军军)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