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蒲城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通过此次工作的开展,全县党员干部在党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对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起到了有力保障。
一、抓早动快,精心制定方案。市上《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县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制定了《蒲城县关于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细化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方式、程序、政策界限、处置方式和推进工作措施,鉴于处置不合格党员,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了各镇(办)、各部门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组织(党务)干部、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培训工作一抓到底。
二、认真排查,掌握真实数据。全县各基层党(工)委通过举办相关业务专题培训班的方式,将各自单位制定《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传达到所辖每个党支部,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村支部书记领学等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实质。要求各基层党(工)委安排组织所辖基层党支部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基本情况排查工作, 特别是对外出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进行认真摸底排查,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调查核实等方式,彻底弄清外出流动党员的基本信息。对外出6个月以上未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党员,党组织可通过家属或者亲朋好友与其取得联系,并且告知7日之内,务必要与组织关系所在支部书记取得联系。经多方努力确定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失联党员,对失联的党员,各支部要认真填写《蒲城县在外流动失联党员登记表》,对掌握的超过6个月失联的党员人数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下一步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外出党员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主要包括工作调动、国内进修、挂职锻炼、借调、学生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等),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配发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的,让其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并要求按照规定缴纳党费。截止目前,全县已有38个基层党(工)委开展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分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政策界限、处置方式程序和推进工作措施,培训人数达6720人。
三、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各基层党(工)委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路线办《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采取查阅党员档案资料、党员登记、调查核实、座谈会等方式,对支部党员情况进行全面、集中、彻底的清理摸底,并建立档案,真正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加强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各基层党(工)委在所辖支部选择一些基础较好的党支部先行试点,总结方法和经验,以点带面有序展开。同时也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专题辅导、征求意见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明确了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认定政策等,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使党员知晓率达到了100%,群众知晓率达到了95%以上。据统计,参加试点的党支部362个,涉及被评为“差”的党员62人,截止11月底,全县已结束的党支部有398个。
四、严把标准,确保过程严谨。严格对照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和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破解了评议程序不严、认定标准把握不一致、党员群众评价不认真、评议结果不真实等问题。严格遵循文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置程序、严厉处置方式、对基本合格和限期改正的不合格党员由包联村领导和党支部委员帮教转化,通过谈心谈话、集中培训、组织参加主题活动等方式,因人施策、分类帮教,促进其转化提高。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党支部900个,党员28881个,其中民主评议出“差”的党支部156个,党员246名。截止目前,全县共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39名(限期改正22名、劝退或党内除名5名,自行脱党12名)。
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 蒋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