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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规范党费管理

2009-06-09   浏览量:

  今年以来,蒲城县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方面,创新举措,加大力度,取得较好效果。
  全面督查,严格整改,实现党费收缴经常化 。近年来,由于少数党员对党费交纳政策认识有偏差,部分负责党费收缴的同志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党费交纳不自觉、不及时、不足额、不规范的状况不同程度存在。为改善这种状况,今年3月份,县委组织部组织了专门的力量对全县24个乡镇党委和18个机关党(工)委的2008年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严格核定新标准基数,并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摸底。各党委还根据各自的调查情况做出自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
  业务培训与制度建设并举,实现党费管理规范化。一是注重业务培训,提高党费收缴专人素质。蒲城县注重选好配优党费管理相关人员,真正把那些讲原则、肯负责、热爱党建工作的人员选到岗位上。同时,注重加强对党费收缴相关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开培训班、专人辅导等形式,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实行“三项制度”,严格管理党费。完善了党员交纳党费造册登记制度、党费证制度、党费收缴专用账簿制度,并要求各党支部规范填写《党费证》、《党员收缴纳党费登记册》,在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好移交。
  把好“四道关卡”,实现党费使用通套化。县管党费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并用“四道关卡”把关,确保党费使用的通套化。一是组织把关,规定所有党费使用必须经过组织二组认真审核。二是部务会把关,每年年初,组织部部务会根据年初党费使用预算和实际情况进行集体讨论、审核。三是县委常委会把关,对于开支数额较大的党费必须由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四是党代会把关,每年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都会在次年年初的党代会上向党代表通报,并接受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强化公示、责任制,实现党费收缴科学化。为确保党费按时按数足额上缴,县委组织部建立了党费收缴管理公示、责任追究制。“公示制”即各党支部把党员应交党费数额、实交党费数额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责任追究制”即各基层党(工)委不履行职责,造成党费管理混乱、拖欠、漏交严重的,将按照党费管理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违规违纪情况处理。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