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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全面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考核

2018-08-15   浏览量:

    为了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陕西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要求,蒲城县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人员选派、任务职责、日常管理、保障措施和考核奖惩进行明确规定。

 一是迅速学习传达。新印发的《陕西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与去年文件要求有较多不同之处,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迅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按有关政策抓好落实。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县委成立了驻村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一致,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各镇(街道)按要求成立了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驻村工作队要实行挂牌公示和台账纪实制度,要求将驻村工作队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显著位置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公示内容进行更新。所有成员要认真记写《基层干部民情日志》,镇(街道)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季度调阅一次《民情日志》,县委组织部定期检查和抽查。

四是从严督导问责。要求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办法》规定进行自查整改,驻村力量不足的按要求尽快选优配强,保障措施不到位的要按标准补齐补足。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定期对驻村干部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办法》及《蒲城县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刘文军)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