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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循序渐进”开展撤村并组工作

2015-01-20   浏览量:

  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各镇着眼村级经济和农村中心社区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各村的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及历史沿革和群众生活习惯等因素,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动员,虚心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初步制定村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完善方案,民主推进。全县各村根据县上调整方案,组织力量,就撤并村方案要求由涉及撤并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征求村民同意后,形成决议,各镇政府根据各村决议提出请示,报县政府审批,待县政府批复后,张贴公告,告知村民。
  明确思路,保护多方利益。各镇方案待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由县农业局负责指导,各镇经管站对村组债权债务、村民尾欠的农税、新农村建设垫付资金及其他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予以确认,做到账款、账实、账证、账表“四相符”。坚持“六个不变一个倾斜”,即合并村坚持原有经济利益格局不变;原土地等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不变;原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上级部门确定的扶持项目、款物实施地点和渠道不变;原农户承包关系不变;被精简下来的原村干部待遇三年保持不变;在合并后将项目资金向合并新村倾斜。新村成立后,按照党章规定,及时设立完善村级党组织,新合并的村党组织负责合并村过渡期工作,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完善提高,抓好移交。各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撤村并组过程中涉及的集体资产处置、财务档案移交,进行全面监督。实行旧账分开挂账、新账统一核算,原村组生产资料、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等,仍由原村组所有、负担、处置。新的村组成立后,所形成的生产资料、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等由新的村组所有、负担、处置。
                           (中共蒲城县委组织部 杨高山 梁卓)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