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好干部选人用人政治关。突出政治标准,提高精准识别能力,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严格把好政治关口,建立干部多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评价机制,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着力选拔政治上忠诚、旗帜上鲜明、信仰上坚定的干部,确保选用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突出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坚持以岗择人、以绩用人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科学运用“三项机制”,注重实践实干,注重正向激励,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既看日常工作是否履职尽责,又看在重点工作中是否锐意进取、务实担当、成绩突出,让那些政治过硬、业绩突出、具有真才实学、综合素质全面的干部被重用,对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等方面成效特别显著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或重用。统筹做好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打造一支数量规模合理、梯队建设完备,整体素质优良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
坚持选人用人向一线倾斜。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向基层党建、脱贫攻坚、改革创新、生态建设、信访维稳等基层一线倾斜。对在重点任务中实绩突出的干部,以及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期间或在干部“回原籍”、城乡党组织共建等活动中作用发挥明显、群众普遍认可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或重用。对在基层一线工作10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踏实肯干、作风正派、群众评价高的干部,以及在抢险救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贡献较大的干部,可优先考虑提拔或重用。
坚持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县级重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进,建立领导干部“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三项机制”配套制度,在不担当不作为的“能下”上有所突破,对那些思想保守、等待观望,不想担当作为;拼劲不足、闯劲不大,不敢担当作为;标准不高、作风不实,不真担当作为;能力不足、方法不多,不善担当作为的干部,特别是主观上消极避事、畏缩避难、推诿避责的干部,坚决果断的调下去,在选人用人上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连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