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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四个明确”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信息准确全面

2016-12-22   浏览量:
  一是明确重点。坚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细化环节、凡提必核”的原则,制定下发《关于严肃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明确接受监督的重点为全县所有在职科级干部,包括科级领导和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科级非领导职务,保证报告对象一人不少。在每次干部考察工作前,县委组织部对抽调参与考察工作的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大家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通过培训学习,组工干部准确把握了干部工作的政策要求、操作程序,进一步提升了组工干部的工作水平,让全体组工干部成为干部工作的政策通、业务精和行家里手,确保干部考察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二是明确热点。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明确申报重点内容,本人的重大事项申报,主要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进一步丰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
  三是明确节点。每个报告对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实行“一人一个编号”,各单位按照县委组织部指定的编号范围逐人逐号依次分配编号。每次考察干部期间,干部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填写《蒲城县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表》,考察对象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两日之内,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并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成员内部公示。公示后,将《申报备案表》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好,交干部考察组,干部考察组报送县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在参照中省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县委创新制定出台《蒲城县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工作规则(试行)》,建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蒲城支行等单位组成的联系工作机制,明确联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为全面掌握抽查核实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明确难点。为解决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难点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对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增强了领导干部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要求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蒋宏伟  梁卓)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