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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严把关键环节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2015-08-28   浏览量:

  近年来,蒲城县在选任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抓好四个关键环节,确保准确识别、选拔干部。
  在民主推荐环节,适当扩大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机关民主推荐大会吸收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及部分服务对象参加,全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大会特邀老干部和部分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参考民主推荐结果,结合职位要求、年度考核等情况,通过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在考察环节,推行考察预告、民意调查和实绩分析等制度,科学考察,准确识人。落实考察工作责任制,明确考察工作责任主体及所承担的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和纪律处理的相关措施,增强考察组成员的责任意识,提高考察工作质量。个别谈话中,既征求机关领导和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也征求县级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时还要到干部常住地或原籍村(社区)听取其家庭主要成员和邻里亲朋的意见,不断延伸考察的深度和广度。
  在决策环节,坚持干部酝酿制度,严格按照编制文件核定职数以及单位缺职到龄情况,研究制定干部调整配备初步意见,做到不经酝酿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意见分歧较大的不上会。
  在公示环节,干部提拔任职前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蒲城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组织上未掌握的问题,及时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去年以来,针对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经调查核实后,对2名拟提拔领导干部暂缓任用。同时,坚持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组织部进行严格考核,对在试用期内,因工作失职渎职或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予以免职。(周幸元)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