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四个注重”匡正选人用人导向
近年来,蒲城县委坚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创新干部选任机制,匡正选人用人导向。
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始终着眼在基层一线培养、选用干部。明确规定,凡提拔任用或向上级推荐干部优先考虑具有镇村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部门或镇党政正职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镇村工作经历,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踏实干事的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近年来,先后有多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实绩突出、口碑好的干部得到提拔或重用。
注重在发展中选用干部。紧扣“三区”建设、“四化”发展和县委、县政府四个《决定》、十项《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发展中培养人才,储备干部。先后选派18名优秀干部赴西安经开区挂职学习,选派30余名年轻干部到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城市建设、信访维稳等一线锻炼,其中14名优秀干部已被选拔到领导岗位。
注重在开展载体活动中识别干部。为全面了解干部真实情况,结合干部“挂职”、“回原籍”活动,在干部考察时,除《条例》规定的必经环节外,还需到本人原籍村实地了解联系服务群众、帮助村上调整产业结构情况,到信访部门了解协助镇村处理信访案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情况,到干部挂职村了解进村入户、协助村上开展工作情况。去年以来,先后有17名在“回原籍”和“挂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股组级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对连续两次因不按要求回村,工作敷衍塞责的10余名干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注重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工作。加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督查、效能等多部门的督查力度,把干部履职、上班在岗、参会到会、媒体曝光、省市通报、明察暗访及“进社区、做义工”情况纳入干部平时考核考察范围,进行记实登记,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对考察中发现存在纪律作风问题的干部作出暂缓使用处理。(周幸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