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把好“三个面向”营造干部选任良好环境
近年来,蒲城县委组织部把选拔任用干部与监督管理紧密结合,把好干部监督工作“三个面向”,营造了干部选拔任用良好环境。对上,落实有关请示报告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意向调整干部涉及向省、市委组织部请示的都及时进行了请示,待批复同意后严格按照原则、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对内,建立监督“联席会”制度,充分发挥组织、纪检、审计等成员单位职能。出台《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建立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共享和反馈。对拟提任人选实行任前档案审核制度,未审核通过的坚决不上会。除了坚持对拟任人选进行廉政、计生鉴定外,还由公、检、法部门出具是否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鉴定,全方位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对外,严格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干部提拔任职前除进行书面公示外,还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蒲城党建网站进行公示。搭建干部监督举报平台,设立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党建网站“12380”举报信箱,落实部长接待日制度,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全方位收集信息,构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防火墙”,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周幸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