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蒲城党建网!
  • 今天是:
  1. 首页
  2. 干部工作
  3. 正文

蒲城压实“两个责任” 力促工作落实

2015-06-30   浏览量:
  今年以来,蒲城县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抓手,精耕细作、精准发力,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担子,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关重点工作实施细则》,对干部教育、基层党建、干部作风、党风廉政、为民服务等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考核指标,做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组室、责任干部“四明确”,着力解决以往抓工作,特别是抓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清、担子不实、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三个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头开展工作。建立联合督查机制,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每两个月下发一期通报,明确整改任务及时限要求。县委常委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查漏补缺,改进工作。建立约谈制度,由县委主要领导牵头,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参与,定期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组织书记进行重点约谈。今年以来,先后对14部门6个镇(街道)党组织书记及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对在村“两委”换届等重点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的5个党(工)委书记进行了重点约谈。
  三是严格考核问效。将落实抓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逐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年初,各基层党(工)委书记就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进行专项述职,接受民主测评。对测评低于60分或连续两年测评最后一名的,党(工)委书记一律予以免职。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县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并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针对公安、国土、住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且问题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由县检察院向三个部门派驻了预防指导联络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对近年来三大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建立健全源头防腐制度体系。(周幸元)
责任编辑:孙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