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有关规定,突出五个规范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管理、使用和监督,实现从严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和编制部门批复的职数和编制配备干部,对各单位领导干部职数和实际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采取交流、平调、转任等措施,有计划进行消化整改,目前已完成超配实职领导的重点整改。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整改方案及时消化解决,确保2015年底全面消化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 二是规范干部出入境管理。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定《蒲城县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开展全县配偶已移居国(境)外领导干部的摸底排查和全县领导干部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检查清理工作。同时,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档案,对科级以上干部出入境情况进行登记备案,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 三是规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按照单位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的要求,开展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报告率为100%。同时,建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纪检、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参加的抽查核实机制,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的信息逐一审核,认真核对,确保了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是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清理工作,对违规兼职问题进行了清查和回头看,及时督促本人与企业解除合同关系。同时,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和在社会团体中兼任职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使其更加规范。(万永斌) |